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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

来源:市农科院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4-01   点击数: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本网讯 3月28日,市农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内容。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马杭军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加快培育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了科技创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讲清了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关系,为做好发展新质生产力这篇大文章指明了方法论。深刻揭示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联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发展和重要拓展,是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的关键所在,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继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注入动力,也为我们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对党员干部在网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指导方针、政治定位、巡视重点和责任任务,为深化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省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把握新质生产力的理论价值、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要聚焦培育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以新品种创新研发引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满足现代种业发展需求,深化新技术新模式在乡村产业的转化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和智能化,不断以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促进杭州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各项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我院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守法守纪意识,不断推进我院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