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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科院  作者:计财处  发布时间: 2021-02-20   点击数: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我院将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2020年12月31日前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请各部门于2021年4月1日前完成本部门清理工作,并于5月1日前将拟报废固定资产按要求填报《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汇总表》、《杭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明细表》。

5月1日后,计财处将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逐条核对盘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明事项请与计财处联系。

联系人:叶哲明    联系电话:87093913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汇总表

2、杭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明细表


计财处

2021年2月19日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汇总表.doc

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