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已启动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和更新工作,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见附件),对符合专家入选标准的,3月13日前做好个人信息的更新维护,经科技处审核后上报省基金办。
附: 关于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依托单位:
为保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专家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基金办将启动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优化队伍结构,满足项目评审的专家数量与质量要求。请各依托单位大力配合,按要求、按时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对象及维护内容
依托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所有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包括专家个人信息确认、专家级别确认、专家增补、专家停用四个方面。
二、维护方法
依托单位管理员在省基金系统“首页-其他查询-专家信息查询”菜单下可查询到本单位所有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根据专家名单进行以下维护:
1、专家个人信息确认
专家个人信息如职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由专家本人在其会员个人信息处自行修改,依托单位审核确认。
2、专家级别确认
根据附件1中的专家分级标准,核实确认专家级别,若建议专家级别与系统中原专家级别相同,无需操作;若建议专家级别与系统中原专家级别不同,将变化名单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基金办。
3、专家增补
根据附件1中的专家入选及分级标准,若有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尚未入选专家,经科研人员本人同意,依托单位将拟入选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基金办。若拟入选专家不是省基金系统会员,则需由其本人先申请成为会员后才能入选。
4、专家停用
根据附件1中的专家停用标准,依托单位将本单位拟停用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基金办。
三、维护时限
专家信息维护时间:2020年3月2日至 3月16 日。请各依托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之前将专家信息维护过程中填写的附件2表格通过E-mail上报到基金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世官 联系电话: 0571-87353861
邮箱:zsg@zjnsf.gov.cn
附件1: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参照标准(试行).docx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