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提高我院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重复采购,根据前期对全院闲置资产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闲置资产统计如下(见附件),对有需要使用闲置资产的部门,请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提交给综合处。
附件:
杭州市农科院闲置资产表.doc
杭州市农科院
2019年11月6日